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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居民就诊后猝死 家属指证病历篡改权益维护遇阻
来源:江西网  2025-10-25 17:30  编辑:雅雅   作者:雅雅 [ 浏览字号:  ]

    2025 年 8 月,南昌市居民因胸口剧烈疼痛就诊南昌市第十二医院后(这家医院因违规并未纳入医保结算体系),14 天内突发猝死。家属在后续权益维护中发现,患者病历存在 “未婚记为已婚”“心痛关键主诉漏记” 等问题,且接诊医生承认检查项目源于 “低价套餐” 而非病情需要。尽管有明确证据指向医疗机构过错,家属却因 “举证不能” 陷入权益维护僵局,此事引发公众对基层医院诊疗规范与患者权益保障的质疑。

    就诊:胸痛就医被未被重视,仅靠套餐心电图定结论

    据家属回忆,8 月 11 日,其弟弟因胸口剧烈疼痛、胸闷前往南昌市第十二医院就诊,接诊医生为蒋雁。“当时弟弟明确告知医生‘胸痛、胸闷’,但蒋医生未安排进一步排查,仅让做了一项 268 元套餐内的静态心电图。”

    家属表示,蒋医生仅凭这份套餐检查结果,便断言 “心脏非常健康,症状都是胃病引起的”,甚至通过错误解释心脏解剖位置来佐证判断。“医生的‘健康保证’让弟弟放下戒心,安心回家休养。”

    骤逝:14 天后猝死,权益维护发现病历 “硬伤”

    8 月 25 日,距离就诊仅 14 天,患者在家中猝死,永远告别家人。“他社保、医保账户余额充足,本可以选择更权威的医院,却因为信任这家一级医院的‘低价套餐’,丢了性命。” 家属痛心不已。

    悲痛之余,家属启动权益维护程序,却在查阅病历时发现更令人震惊的事实:

    基础信息造假:患者终身未婚未育,但病历首页 “婚姻状况” 一栏明确标注 “已婚”,人口学信息严重失实;

    关键主诉隐匿:病历中完全漏记患者就诊时最核心的 “胸痛、胸闷” 症状,仅记录无关主诉,与实际就诊情况相悖;

    诊疗动机存疑:在南昌市东湖区卫健委组织的调解中,蒋雁医生亲口承认,当初安排的心电图检查 “是 268 元套餐里的项目”,并非基于患者 “胸痛” 症状做出的专业诊疗判断。

    困境:法律明文推定过错,现实却陷 “举证死循环”

    家属认为,上述证据已足以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 1222 条规定,医疗机构隐匿、伪造、篡改、销毁病历资料的,应当直接推定其有过错。

    但当家属将 “未婚记为已婚” 的明显篡改证据提交至东湖区卫健委时,却得到 “无法直接证明胸痛主诉被漏记” 的回复。“一份连基本信息都造假的病历,内容真实性已荡然无存,却成了医院脱责的理由 —— 因为病历漏洞太多,关键事实无法查清,司法鉴定无法进行,最终我们因‘举证不能’被驳回权益维护请求。”

    家属无奈表示,这形成了一个荒谬的 “死循环”:医院通过篡改病历破坏证据链,再以 “证据不足” 为由规避责任,患者家属始终处于被动地位。

    追问:谁来打破 “病历造假 = 安全护身符” 的怪圈?

    “我们失去了至亲,更在求公道的路上感受到深深的无力。” 家属在事件披露中提出三大追问,直指医疗监管与权益保障的核心问题:

    当 “病历造假” 反而成为医疗机构的 “安全盾牌”,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该由谁来兜底?

    法律明确的 “过错推定” 原则,若因证据被人为破坏而无法激活,其对医疗机构的震慑力如何体现?

    还有多少家庭会因 “低价医疗套餐” 的误导、诊疗不规范与病历造假,遭遇类似的悲剧?

    目前,家属已将事件细节公之于众,希望以亲人的悲剧为警示,提醒公众 “珍惜健康、审慎择医,警惕披着‘低价’外衣的医疗陷阱”。“我无力让时光倒流,只愿弟弟的离去能照亮更多人的就医路,避免更多家庭破碎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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